2016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6-02-06编辑:职教集团浏览:loading...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上海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企业实践培训,教师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学习所教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改进实践教学,服务于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技术改造,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发展。从而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 工作目标
依托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教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活动。2016年度计划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200人左右,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的转化,从而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与水平。
三、 工作任务
(一)新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拓展企业实践项目。
新增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1个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拓展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覆盖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加工制造、信息技术、文化艺术等9个专业大类,进一步满足不同专业教师的培训需求。
(二)优化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主要是让参培学员了解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设置、用人要求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面向的岗位在生产或实际工作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重点是通过结合企业实践成果,促进专业建设,改进课堂教学。
(三)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采用“师带徒”模式,企业实践基地须按工作岗位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企业实践培训采取企业调研、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上岗操作和演练、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进行。
(四)明确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集中培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及研讨方式进行。包括企业实践培训要求,学习流程和方法,学习成果形式及教育教学实践转化要求等。
第二部分,企业实践基地培训,主要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训练、岗前教育、专题讲解等;第二阶段顶岗工作,包括上岗操作和演练等;第三阶段实践总结,包括企业实践教学成果应用考核、培训总结、教学应用实践的设想等。第二阶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总时长的5/6。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2015年11月—2016年1月)
1.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需求与基地培训能力,制定及申报实践方案,确定本年度企业实践培训项目及人数。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方案。
3.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二)报名、需求调研及咨询论证(2016年2月—3月)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发布2016年度中职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相关信息,组织学校报名并组织开展拟参培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需求调研。
2.各企业实践基地根据培训需求完善方案,同时和上海市相关专业中心组共同协作,开展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
(三)个性诊断及培训方案制定(2016年3月-4月)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学员、派出学校三方开展对接活动,调研培训需求,细化项目实施方案,为学员制订个性化培训方案及教学进程表。
(四)三方协议签订(2016年4月)
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加培训教师、派出学校领导签订三方协议。
(五)顶岗实践培训及质量跟踪检查(2016年4月-12月)
1.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组织顶岗实践培训,学员填写工作周志。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跟踪检查及基地间的观摩交流。
(六)基地专场展示活动(2016年7月-10月)
本年度将在基地自荐基础上,举办基地专场展示活动,面向中职学校、企业实践基地等进行开放,全面展示基地培训成果与特色。
(七)考核与年度总结(2016年11-12月)
1.考核
(1)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与派出学校联合开展学员考核。企业实践基地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能力、技术水平及实践成果教学考核,考核原则上采取岗位实践操作、学员实践成果汇报、答辩考核等形式。派出学校主要负责课堂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反思,考核原则上采取教学案例设计、教学改进后续设想专项报告等形式。学员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引进校企合作项目取得成果作为附加分值,由企业实践基地与派出学校共同考核。
(2)组织学员考核答辩交流活动,开展学员培训后的课堂教学案例征集活动,对基地学员培训及成果转化情况进行抽查,全面监控基地培训质量。
2.总结
(1)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工作总结;
(2)组织年度优秀企业实践基地、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领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及质量监控,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派出学校指导教师完成企业实践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考核评定
学员结业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可根据参培学员表现和结业考核成绩,推荐优秀学员(推荐人数为本基地培训总人数的10%),推荐1-2名表现优异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
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参培学员,颁发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一表彰优秀学员、指导教师(带教师傅)和企业实践基地。
(三)质量监控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注重企业实践项目培训质量,加强质量过程管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派出学校对企业实践基地进行项目培训质量跟踪走访与指导。根据参培学员以及学员所在学校对培训基地的评价,结合培训基地执行本方案的情况,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培训工作优异、基地特色创建有成效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四)经费管理
企业实践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学校及其主管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支付参培学员的培训费(含培训管理费、资料费、保险费、企业顶岗工作交通费等)。区县所属中职学校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主管单位承担2/3;行业所属中职学校的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培训报名时,区县所办学校参培学员全额支付培训费用,行业所属中职学校参培学员支付培训费用的1/3。市财政承担部分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与实践项目有关的企业实践基地运行经费由市财政、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企业实践基地项目调研及开发、项目日常管理、设备折旧及耗材、企业实践资源建设等。市财政承担部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实践培训项目内容、接纳人数等相应标准,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管理费等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也不得再以各种名义向参培学员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